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2.48万吨/年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2.48万吨/年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原备案名称为“5万吨/年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6月24日经专家技术咨询会讨论后,项目名称更改为2.48万吨/年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并在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更改了立项备案。
现对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2.48万吨/年盐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1)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前往建设单位所在地(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综合产业园连云港华乐集团)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周边3km范围内住宅、学校等人员。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杨绍超15240300008、环评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唐工13174187966)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