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 数据分析
本次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由江苏华创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完成钻探工作,由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分析工作。
江苏华创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进场钻探采样,布设钻探22个土壤点位、12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并送检65个土壤样品、12个地下水样品。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点位及检测项目见表1、点位布设位置见图1。
表1 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点位及检测项目汇总表
1污染物检出情况
1.1土壤
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65个,实验室分析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17种)、无机物(2种)、VOCs(27种)、SVOCs(19种)、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类。根据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EP/SH/E2004A83、SEP/SH/E2004A8302),土壤样品共检出31种指标,具体检出因子详见表2。
表2 土壤样品具体检出因子
1.2地下水
本次调查送检地下水样品12个,实验室分析指标包括pH值、常规指标(10种)、重金属(17种)、VOCs(26种)、SVOCs(19种)、石油烃(C10-C40)。根据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EP/SH/E2005148、SEP/SH/E2005326),地下水样品共检出40种指标,具体检出因子详见表3。
表3 地下水样品具体检出因子
2评价标准
2.1土壤评价标准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地块属于工业用地,本次调查土壤评价标准优先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上述标准未包含的检测因子参考执行《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的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国内标准未包含因子选用美国EPA标准工业用地筛选值。国内外均无标准的指标,本次暂不评价。
2.2地下水评价标准
地下水评价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上述标准未包括因子选用美国EPA标准和荷兰Soil Remediation Circular 2013。国内外均无标准的指标,本次暂不评价。
3土壤检测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送检土壤样品65个,土壤样品共检出pH、氟化物、六价铬、铅、镍、铜、铬、砷、镉、锰、钴、汞、锌、硒、钒、锑、铍、铊、钼、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萘、菲、芘、䓛、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二噁英类31种指标。
其中,1D03、1M02、1N02处氟化物超过评价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0.66倍;1D02、1D03、1H02、1M02处六价铬超过评价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1.98倍;1D02、1H02、1M02处铬超过评价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2.13倍;1H02处锌超过评价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0.08倍;1D01、1D02处钴超过评价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1.11倍。
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数据统计分析详见表4,土壤样品超标情况见表5,土壤超标点位分布示意图见图2~图6。
表4 土壤样品检出指标数据统计(单位:mg/kg)
注:a-《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b-《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的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
c-美国EPA工业用地标准。
表5 土壤样品超标情况统计表(单位:mg/kg)
注:a-《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b-《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811-2011)中的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
4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送检地下水样品12个,共检出pH、挥发酚类、耗氧量、亚硝酸盐、溶解性固体、氨氮、硝酸盐、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氰化物、铅、镍、铜、铬、砷、镉、锰、钴、锌、硒、钒、锑、铍、铊、钼、苊、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40种指标。
本次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pH(2H02、2J01、2M02)、溶解性总固体(全部地下水监测井)、硫酸盐(2D01、2G02、2I01、2J01、2M02、2N01、2Q01、2T01、2T02、2U01)、氟化物(2D01、2H02、2I01、2J01、2M02、2T02)、氯化物(全部地下水监测井)、氰化物(2I01)、亚硝酸盐(2I01、2J01、2Q01)、硝酸盐(2I01、2J01、2M02、2Q01、2T02)、氨氮(2C01、2G02、2H02、2I01、2J01、2M02、2N01、2Q01、2T01、2U01)、耗氧量(全部地下水监测井)、锰(2D01、2G02、2Q01、2T01、2T02)、铊(2I01)、硒(2I01)、钼(2N01)超出Ⅳ类水评价标准。pH(2I01)、硫酸盐(2C01、2H02)、氟化物(2G02、2N01、2Q01、2T01、2U01)、挥发酚(2H02、2I01、2J01、2M02、2T02)、亚硝酸盐(2M02)、氨氮(2D01、2T02)、锰(2C01、2H02、2I01、2J01、2N01、2U01)、镍(2D01、2J01、2N01、2T01、2T02、2U01)、铅(2N01、2T02)、铊(2G02、2J01、2T02)、硒(2C01、2D01、2G02、2H02、2J01、2M02、2N01、2Q01、2T01、2T02、2U01)、钴(2I01、2Q01)、苯并(a)芘(2Q01)满足Ⅳ类水评价标准。其他因子均至少满足Ⅲ类水评价标准。
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数据统计分析详见表6,各监测井地下水水质评价详见表7。
表6 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数据统计表(单位:mg/L)
注:A-《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B-美国EPA标准;
C-荷兰Soil Remediation Circular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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